药品信息化追溯这次的核心是「全品种赋码、应赋尽赋,全链条扫码、见码必扫」。按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85号公告,除原料药、医用氧、医疗机构制剂之外的全部在产品种,都要在上市销售前完成追溯码赋码激活,并保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追溯码关联准确。落到药盒产线上,要动的是赋码、关联、上传、复核4个环节。

85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、管到哪些品种?
公告能管到哪些品种、什么时候开始,取决于品种清单与各省的推动节奏。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85号公告于2026年8月31日签发、9月1日公布,要求做到「全品种赋码、应赋尽赋,全链条扫码、见码必扫」,适用范围包括全部在产品种,原料药、医用氧、医疗机构制剂三类除外,中药饮片追溯要求另行制定。
持有人、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按「一物一码、物码同追」原则,在上市销售前完成追溯码赋码激活,并保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关联准确。
时间上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起算日,落地节奏由各省监管部门掌握。例如山东省已明确2026年1月1日起,全省在营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总部、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,对全部在售品种开展入出库扫码和数据上传。

「全品种赋码、全链条扫码」落到包装上是哪几个动作?
落到包装上,这套要求分3步:小盒赋码、中包关联、大箱上传。药品的销售包装分小盒、中包、大箱3个层级,每一级都要有能唯一识别的追溯码,并且上下级之间要建立绑定关系,做到扫大箱能查到里面装的小盒。
生产环节的要求有4项:上市销售前完成赋码激活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关联准确、及时上传追溯信息、成品入库时在追溯系统保存入库信息。销售出库时还要通过追溯系统向下游企业或使用单位提供追溯信息,便于下游验证反馈。
有一点容易被忽略:公告要求及时处理下游反馈的追溯码异常信息。产线交付不是终点,后续出现的码状态异常仍然要回到持有人手里处理,我们在医药包装现场核对时,遇到的多是这一类遗留问题。
为什么要给药品标识码、商品条码、本位码、医保编码做多码关联?
多码关联的核心是把4个码指向同一个产品和同一个包装单元,解决不同系统各扫各码的问题。公告要求持有人、境内责任人在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上,完成药品标识码、商品条码、本位码、医保编码等多码关联。
这项要求的动因在流通端。例如国家医保局2024年9月30日的公告提出,建设追溯码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,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、流通企业开放;同一份公告提到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始上传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。
边界是:多码关联属于数据侧工作,不影响包装上要印几个码。包装面空间有限时,把信息合并到一个二维码里承载,是常见做法。
药盒在线赋码,产线上要先核对哪几个问题?
产线上要先核对的核心是4个问题:码的内容从哪来、各级包装的关联关系在哪建立、打完怎么检、上传链路通不通。第一,追溯码由系统生成下发,不是预生成一批模板反复使用,否则容易出重码。第二,装箱环节自动建绑最稳,靠人工记录最容易断。第三,至少要有在线识读或抽检,能发现空码、糊码、重码,并具备剔除能力。第四,赋码激活与上传是两个动作,码印上去了却没有激活上传,等于没做。
以药盒这类小盒为例,小盒面积有限,二维码尺寸、喷印内容与识读距离要一起算。识读场景也决定参数:手机扫码和产线读码器读码,需要的码尺寸并不相同。按2026年第85号公告的要求,码要做到可追溯、可核查,所以先在包材上确认识读效果,再谈尺寸。别人的参数只能参考,不能照抄。

常见问题
85号公告规定了全国统一的执行日期吗?
没有。公告未设全国统一起算日,落地节奏由各省监管部门推动。
追溯码赋码的责任主体是谁?
持有人、境内责任人与生产企业;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入库验收扫码与信息上传。
药品追溯码和商品条码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公告要求完成药品标识码、商品条码、本位码、医保编码等多码关联。
中药饮片也要赋追溯码吗?
公告明确中药饮片追溯要求另行制定,不在本次公告的适用范围之内。
库存产品的追溯码还要重新赋码吗?
公告要求在上市销售前完成赋码激活,存量产品的处理以属地监管口径为准。
下一步怎么核对
要不要改、改多少,取决于三件事的现状:现在打的是什么码、码里的数据从哪来、打完有没有检测。把这三件事说清楚,改造范围基本就定了。
我们在医药包装现场做核对时,一般先要3个东西:小盒、中包、大箱的追溯码样张,喷印内容清单,以及近期读码异常记录。这几样凑齐,多数案例的改造范围当场就能判断个大概。
把现在药盒上用的追溯码样张(小盒、中包、大箱各一张)、喷印内容、产线速度和现有的赋码、读码环节发给依玛喷码机,我们先判断是新增一套在线赋码,还是在现有设备上调整内容与位置,再决定要不要寄样实测。也可以先看做追溯码要先确认什么:码制、数据源、赋码和检测四步和药品包装激光标识:材料与包装完整性两页。
